註銷帳號協議

申請註銷「職人到府」帳號前,請詳閱本協議。了解註銷申請的審核機制、無法立即註銷的特定事由(如餘額未結、爭議處理中),以及註銷後資料保存與法律責任的延續性。

註銷帳號協議

第一條 協議性質

本《註銷帳號協議》(以下稱「本協議」),係使用者(含用戶、技師、商家)與「職人到府」平台間,就帳號終止使用與後續權利義務所為之合意。


第二條 註銷申請與生效時點

  1. 使用者得依平台流程申請註銷帳號。
  2. 註銷申請不等於立即生效,須待符合本協議所列條件並經平台確認後,始完成註銷。
  3. 平台得以系統通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註銷完成。

第三條 註銷之暫緩事由

如有下列任一情形,平台得暫緩或拒絕註銷申請:

  1. 尚有未完成或進行中之訂單
  2. 尚有申訴、爭議、調解或司法程序未結
  3. 尚有未提領、未結清或依法須保留之金額
  4. 涉及違規調查、風險控管或主管機關要求

第四條 金流與帳務處理

  1. 技師或商家帳號如仍有可提領金額,平台將通知使用者完成提領。
  2. 在帳號錢包金額尚未全數提領或依法處理完畢前,平台不會註銷帳號。
  3. 若使用者逾期未配合處理,平台得依法暫存、保留或依規定處理該等款項。

第五條 資料保存與刪除

  1. 註銷帳號不影響平台依法保存必要資料之權利。
  2. 平台將依《隱私政策》及法令規定,於保存期間屆滿後刪除或去識別化處理相關資料。
  3. 使用者不得因註銷帳號,請求平台立即刪除依法須保存之資料。

第六條 責任不因註銷而消滅

  1. 註銷帳號不影響註銷前已成立之權利義務。
  2. 因註銷前行為所生之申訴、損害、賠償、罰鍰或法律責任,仍應依法負責。

第七條 平台裁量權

平台得基於營運安全、風險控管、法令遵循或其他正當理由,對註銷申請進行審核與裁量。


第八條 關聯效力

  1. 本協議構成《用戶/技師/商家註冊協議》之一部分。
  2. 與《隱私政策》《金流與提現規則》《停權規範》等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準據法與管轄

本協議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協議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條 同意與生效

使用者申請註銷帳號,即視為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註銷帳號協議》之全部內容。

第一條 協議目的與適用範圍

  1. 本《儲值協議》(以下稱「本協議」)係規範使用者於「職人到府」平台進行儲值、使用儲值金及相關權利義務之約定。
  2. 使用者包含一般用戶、技師或商家(視平台開放對象而定)。
  3. 本協議與《用戶端下單須知》《取消退費政策》《金流與提現規則》《註銷帳號協議》《隱私政策》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儲值金之性質聲明

  1. 使用者明確理解並同意:

    儲值金屬於平台提供之「預付使用權利」,非現金、非存款、非投資、非保證收益之金融商品。

  2. 儲值金僅得於平台內,依平台規定用於折抵指定服務或費用,不得折現、轉讓、出售、質押或要求支付利息。

  3. 平台不提供儲值金任何形式之保本、增值或回饋保證。


第三條 儲值方式與金額

  1. 儲值方式、可選金額、加碼或回饋(如有),以平台系統顯示或公告為準。
  2. 平台得依營運需求,調整儲值方案、金額級距或停止提供儲值服務。

第四條 儲值金之使用限制

  1. 儲值金僅可用於平台指定之服務項目或費用折抵。
  2. 儲值金是否可與活動、優惠或折扣併用,依各活動公告為準。
  3. 儲值金不得用於:
    • 平台外交易
    • 私下支付技師或商家
    • 折抵依法不得折抵之費用

第五條 儲值金之有效期限

  1. 除平台另有公告外,儲值金原則上不設使用期限
  2. 若特定儲值方案另設期限,將於儲值時明確揭露;逾期未使用者,視同放棄,不得要求退還。

第六條 儲值金與取消、退款之關聯

  1. 使用儲值金成立之訂單,其取消、退款與退費比例,一律適用《取消退費政策》
  2. 訂單取消或退款時:
    • 已使用之儲值金,將依實際退款比例返還至儲值餘額
    • 已使用之活動加碼、回饋或優惠,視同已使用,不另行返還
  3. 儲值金僅能退回平台帳戶,不得要求退回原付款工具或折現。

第七條 儲值金不可退現原則

  1. 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儲值完成後,不得要求退現或返還現金
  2. 使用者不得以未使用、使用不完全或帳號停用為由,要求儲值金退現。

第八條 帳號停權、註銷與儲值金處理

  1. 帳號暫停或永久停權時:
    • 平台得暫停使用儲值金
    • 儲值金將於相關爭議、帳務或法定事項處理完畢後,依規定處理
  2. 使用者申請註銷帳號時:
    • 應先將儲值金使用完畢
    • 未使用之儲值金,視同放棄,不另行退還
  3. 因使用者違規遭停權或終止帳號者,亦同。

第九條 異常、爭議與風險控管

  1. 如平台發現儲值行為異常(包含但不限於疑似詐欺、洗錢、盜刷),得立即暫停儲值金使用並進行調查。
  2. 調查期間,平台得暫停使用或凍結儲值金,直至風險排除。

第十條 規則調整與終止

  1. 平台得依營運需求、法令變動或風險控管,隨時調整、補充或終止儲值服務及本協議內容。
  2. 調整後之內容,將以平台公告或系統顯示為準。

第十一條 準據法與管轄

本協議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協議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二條 同意與生效

使用者完成儲值或使用儲值功能,即視為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本《儲值協議》之全部內容。